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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法耀陇原|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张掖甘州探索“补植复绿”生态司法新模式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22 09:47:00    

  西北角·中国甘肃网记者 宋芳科 程健 赵志富

  在祁连山麓与黑河之滨交汇的生态沃土上,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检察院正以法治力量勾勒出一幅生态保护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的画卷。

  作为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核心区域,张掖境内绵延千里的祁连山与61.8万亩黑河湿地共同构筑起独特的生态体系,而甘州区检察院以“绿色检察”理念为指引,通过法律监督与创新实践,探索出一条“惩治+修复+教育”的生态保护新路径。

  8月21日,由甘肃省委网信办、省司法厅主办,中国甘肃网承办的“沿着总书记的足迹,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网络主题宣传活动张掖站走进黑河林场,采访了解张掖探索涉林公益诉讼补种补植基地模式,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实践。

  近年来,甘州区检察院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融入司法实践,聚焦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生态修复环节,构建起“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多元化协作”的补植复绿模式。这一模式不仅强化了法律的威慑力,更通过制度创新让受损生态得到有效修复,实现了法律效果、生态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1年,甘州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公安、林草等部门及区青绿林草投资公司,在黑河林场建立涉林案件补植补造基地,针对违法行为人“无地补植”“管护缺位”等难题,通过签订代为履行协议、缴纳补植费用等方式,确保生态修复责任落到实处。这一创新举措让法律惩罚与生态补偿形成闭环,既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又通过专业化、集约化的管护机制,大幅提升补植苗木的成活率。

  以临泽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甘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田爱林滥伐林木案为例,被告人违反森林法规定,滥伐林木248株、立木蓄积41.5282立方米。案件审查起诉期间,检察院依据相关规定,按“1株树20元×3倍”标准,督促田爱林缴纳补植补造费用14880元。法院审理时,因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最终以滥伐林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该案的处理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严惩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又通过经济补偿与生态修复的柔性手段,引导违法行为人从“破坏者”转变为“修复者”。

  截至目前,涉林案件补种补植基地已代为补植苗木500余亩,昔日因滥伐、盗伐等行为受损的林地重新焕发生机。这一基地不仅是生态修复的实践场,更成为集惩治、教育、修复于一体的法治教育基地——通过实地参观、以案释法,让群众直观感受到破坏生态的法律后果,进一步强化“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法治意识。

  甘州区人民检察院干警李文娟介绍,甘州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甘州区林草局设立的涉林公益诉讼补种补植基地位于黑河林场,这座总面积6万亩的人工林场,是张掖人民保护母亲河,筑牢祁连山保护屏障的生动写照。甘州区检察院将涉林公益诉讼补种补植基地设在这里,希望通过法律引导唤醒公众保护生态的意识。目前,该基地受理张掖境内所有涉林生态案件的补种补植,是司法保护生态的一扇窗口。

  事实上,甘州区检察院的探索并未止步于个案。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绿色检察”实践,强化与林草、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推动生态修复基地从“规模化”向“精细化”升级。通过建立生态修复效果评估机制、引入公益诉讼监督手段、拓展“补植复绿”至湿地保护、水资源治理等领域,持续织密生态法治保护网。

  从祁连山麓到黑河之滨,从一株树苗的补植到500亩林地的重生,甘州区检察院以法律为笔、以行动为墨,正在书写着新时代生态保护的检察答卷。在这片承载着西部生态安全重任的土地上,法治的力量正让青山更绿、让绿水长流,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绿色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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