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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旧版标准(GB 17761—2018)将被替代。
本次发布的新标准:
- 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
-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
- 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等要求;
- 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
- 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
- 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
- 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
- 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
- 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
-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鼓励安装后视镜;
- 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并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