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子夺嫡:大将军王胤禵,为何没被圈禁至死?雍正压根就瞧不起他


1、任命昔日夺嫡政敌皇八子胤禩为总理事务大臣之一,“除朕藩邸事件外,余俱交送四大臣。凡有谕上日、必经由四大臣传出”;

2、召回时任大将军王,手握西北兵权的皇十四子胤禵,“并行文总督年羹尧,于西路军务粮饷、及地方诸事,俱同延信管理”;

对于刚刚接过大清皇权的雍正皇帝而言,党羽势力庞大、皇位觊觎之心尚在的皇八子胤禩和手握西北十几万大军,康熙朝晚期继位呼声最高的皇十四子胤禵,乃系对其皇权最大也是最为实际的威胁。不可否认,雍正皇帝根据朝局环境和朝野势力分布情况,给予两人截然不同的处理方式,为其平稳度过皇权更迭过程打下了坚实基础。

但在雍正四年,雍正皇帝稳固统治根基后,开始了对昔日夺嫡政敌的疯狂清算。

对于皇八子胤禩,《清史稿·列传七·诸王六》记载了雍正皇帝对其的冷血惩治:

雍正四年正月,遵先朝削籍离宗之典,革去允禩黄带子,以儆凶邪,为万世子孙鉴戒。二月,命削王爵,交宗人府圈禁高墙。改名阿其那,子弘旺改菩萨保九月,允禩患呕哕,未几卒於幽所。

也就是说,在皇八子胤禩被雍正皇帝“圈禁高墙”半年以后,胤禩便患“呕哕”之疾,也就是呕吐病,猝然病逝于禁所。对于胤禩的暴毙,后世学者多认为和雍正皇帝有着直接关系。

而对于皇十四子胤禵,雍正皇帝则给予了几乎同样的惩治,但结果却大为不同。《清史稿·列传七·诸王六》有载:

命与其子白起并锢於寿皇殿左右,宽以岁月,待其改悔。高宗即位,命释之。乾隆二年,封辅国公。十二年六月,进贝勒。十三年正月,进封恂郡王。

也就是说,皇十四子胤禵虽然也被雍正皇帝处以圈禁惩罚,但其并没有像皇八子胤禩和皇九子胤禟一样,“暴毙于禁所”,反而平安地活到了乾隆朝。很明显,雍正皇帝对其手下留情了!

就实际威胁而言,皇八子胤禩虽然“贤名在外”,势力庞大,但经过康熙皇帝的数次打击和压制,尤其是经过康熙五十三的“毙鹰事件”后,其继位可能和朝中威望大大降低。相较于手握西北军权,继位呼声最高的大将军王——皇十四子胤禵而言,皇八子胤禩对于雍正皇权的实际威胁,远远不如。

那么,对雍正皇帝威胁最大的皇十四子胤禵,为何反而没像皇八子胤禩一样,暴毙于禁所,没被雍正皇帝痛下杀手呢?

雍正皇帝和皇十四子胤禵,乃系同出于孝恭仁皇后乌雅氏的一母同胞,从兄弟感情上讲,似乎能够直接说明雍正皇帝对其宽宥处理的原因所在。但对于这个原因,雍正皇帝曾经给予过明确的说明。

《清实录·世宗实录》有载:

朕数十年来、于伊等之居心行事。知之甚悉。若谓朕于允禵。独有所偏徇。则朕何以对圣祖在天之灵乎。朕之此心。天地神明、自能昭鉴。

这段谕旨节选来自于雍正四年五月,雍正皇帝已经完成了对皇八子胤禩、皇九子胤禟的清算行动以后。也就是说,此时非但两人的生母乌雅氏已经崩逝四年,雍正皇帝不需再行考虑生母感受;更重要的是,此时的雍正皇帝绝非登基之初的立足未稳,此时的他稳掌朝政大权、皇权空前集中。也就是说,此时的雍正皇帝不需要考虑任何因素,只需要凭心行事。

也就是说,雍正皇帝所言“若有所偏徇,则朕何以对圣祖在天之灵乎”的说法,绝非虚言,而是唯一能够制约雍正皇帝的所在。虽然这个制约,毫无意义。

所以,如果仅仅因为和自己乃系一母同胞,绝不能让雍正皇帝放弃对这个皇权最大威胁的冷血处理!

那么,真正让雍正皇帝对其手下留情的原因何在?

我们先来看下,在雍正皇帝正经开始对皇八子胤禩、皇九子胤禟清算时,胤禵的境地如何:

雍正三年十二月,雍正皇帝以“违背圣祖仁皇帝训示。任意妄为。苦累兵丁。侵扰地方。军需帑银。徇情靡费”为由,将胤禵的郡王虚衔革除,降为固山贝子。

雍正四年二月,宗人府以“胤禵门下之太监刘玉逃走。胤禵并不报部。辄敢违上日。差遣私人往丰润县缉捕。扰民生事。甚属不合”为由,弹劾胤禵,建议“降一等为镇国公”。雍正皇帝批复:“著从宽免”

雍正四年三月,宗人府以“孝庄文皇后梓宫未入享殿之前。允禵即率领伊子白起、广善散回。甚属不合”为由,弹劾胤禵,建议“革去固山贝子。撤出所属佐领”。雍正皇帝批复:“俱著宽免”

也就是说,除了将胤禵的爵位降了两级,恢复到康熙朝晚期的固山贝子爵位后,雍正皇帝在自己开始对胤禩、胤禟清算的过程中,对于胤禵的所有罪行,一律予以了“俱著宽免”的反常处理。

雍正皇帝此举,用意何在?

即使在雍正四年,被变相圈禁许久的皇十四子胤禵,依然在军界有着绝对影响,依然是坊间默认,被认为是应当接过大清皇权的皇位继承人。也就是说,在对胤禩、胤禟清算的关键时刻,雍正皇帝最不希望也是最为担心的,就属群起而攻之的朝堂反应。胤禵,就是最有可能完成这一反应的所在。所以,雍正皇帝必须对其进行安抚。

但是,这也只是雍正皇帝用以应对朝野反应的积极应对,属于有备无患的选择。更重要的是,雍正皇帝压根就没想以冷血手段对待胤禵,因为在他眼里,他就压根没瞧得起这个曾经当过大将军王的弟弟。

《雍正王朝》皇十四子胤禵剧照

在雍正四年五月,雍正皇帝总结“八爷党”罪行的谕旨中,曾经对胤禵的罪行有过以下评价:

允禵与阿其那、允禟。虽均属罪人。而允禵为人、止于赋性糊涂。行事狂妄。至奸诈阴险之处。则与阿其那、允禟。相去甚远。因阿其那、允禟。多方笼络。允禵堕其术中。受其指使。不知悔悟。

也就是说,在雍正皇帝看来,胤禵虽然也属“八爷党”成员,甚至在康熙五十七年以后,成为“八爷党”集团首脑,但其只是因为“赋性糊涂”,才会“堕于胤禩、胤禟术中”,成为了两人的马前卒、手中抢。

当然,对于胤禵罪行的刻意忽略和一定程度的减免,有着雍正皇帝具体的政治考虑。康熙五十七年,被任命为大将军王的皇十四子胤禵,一度成为康熙皇帝诸子中继位呼声最高的皇子,这也是出现雍正皇帝“继位合法性”质疑声音的主要原因所在。将胤禵形容为“赋性糊涂、受人指使”的所在,就是对其继位可能的有效打击和消除,从而直接证明了自己的“继位合法性”

另外,在对胤禵罪行的总结中,还有一句能够直接表明雍正皇帝对皇十四子胤禵的看待态度:

设令伊一人独处。则才具庸劣。断不能独为一事。若与阿其那、允禟一处。听其愚弄。则狂悖恣肆。可以无所不为矣。

在雍正皇帝看来,如果没有胤禩、胤禟的协助和愚弄,胤禵就是一个“才具庸劣”的无能之人,“断不能独为一事”。也就是说,雍正皇帝从来就没瞧得起这个曾经的大将军王,认为其根本就不配成为自己的对手。一个不配成为对手的弟弟,雍正皇帝也就没必要对其痛下杀手,只是“将其于供奉皇考皇妣圣容之处——寿皇殿禁锢,令其追思教育之恩。宽以岁月,待其改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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