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就太原市第五实验中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征求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可将意见建议反馈至邮箱TYgzyx410@163.com,时间截至5月28日。
根据我省相关政策,经学校申请,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关于核定太原市第五实验中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第五实验中学校新建1号楼学生公寓符合利用财政拨款建设的乙类一级学生公寓设施设备配置条件,住宿费收费标准为:200元/生·学期。山西省高中公寓乙类一级标准对公寓内设施设备配置最低标准为:房间居住6人及以下,人均室内使用面积在2.67平方米以上,配有桌子、窗帘;每人配有床、凳子、衣物柜;楼内配有盥洗室、专职门卫、传达室、保洁人员、电话(话费学生自付)。
住宿收费标准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学校要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基本设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
太原日报 记者 何宝国